孩子判给男方,几年后男方没有能力抚养,可否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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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7-3 15: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前夫已经离婚8年了,当初为协议离婚,男方执意要求抚养孩子,而且所有财产全部归属男方,本人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后来几年支付300元,
离婚第7年我再婚,孩子现在已经15岁了,但是前一段时间,男方打电话给我说,他现在下岗了,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要求变更抚养权,让孩子跟我一起生活,后来听孩子说,男方也找了一个女人,但是没有结婚,我怀疑男方想借此推卸抚养义务。我不同意男方提出的要求,男方说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专家对此事如何看待,我又该如何面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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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 15: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再向法院上诉 因为小孩未满18岁 所以父母仍旧有监护权和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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