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无条件赠与公证过户过的房子他妈还可以要回妈?(父亲已去逝房产证公证书都是我老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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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3-20 02: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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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20 02: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如果是办理活赠与公证后已经更名了,房屋的所有权就实际发生转移了,赠与人就无权后悔和撤销了。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可以继续追问。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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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20 02: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要回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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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20 02: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房子都给你们了,应该善待人家母亲哪,将心比心吧,也许对你们而言,无条件赠与是一个过错,应该有条件赠与,。现在你们以不在惧怕什么,因为房产证以过户成老公的名字,可是人在做天在看。在人间有两个理同时存在,一个是法理,就是现在说的,已经过户了的房产,不能收回了,但是还有一个情理,也是不能不顾的,那就是收了人家东西,是要有回报的,老人没有了丈夫,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儿子应该知道怎样对待母亲,做的不好民间舆论也会谴责你们。讲法理的同时,也要看看情理容不容。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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