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落水围观者因看热闹抢位置打架:为何会出现“职业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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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02:0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媒体报道,8月27日,在陕西汉中。一少年失足落入汉江,救援人员打捞时,桥上看热闹的群众中,有两人因抢位置发生磕碰大打出手。据悉,在28日搜寻到失联少年尸体,已经移交家属,其不到18岁,不是学生,已经在打工。溺亡原因正调查中。只是,让人尴尬的是,一边是生命的跌落,一边却是秩序的沉沦。

就事论事,热衷围观的群众,自古以来都不缺乏。我们暂且不论“看热闹抢位置”的两个人品行如何,事实上,对于在场的多数围观者来讲,基本上水平都差不多。坦白讲,“少年落水”和“宠物落水”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要不会游泳,就是在水里乱扑腾。

这种简单的脑补过程,想必大多数人都能想到。但是,该围观还是要围观,该吃的瓜,一颗都不能少。从某种意义上讲,人们对于围观即便不提倡,但是只要“文明围观”,还是没什么大问题的。当然,就如上述事件中的围观者,显然有点“不专业”,围观就围观,吃瓜就吃瓜,怎么可以打架呢?

当然,“围观打架”和“吃瓜争斗”貌似成为一种市井传统。无论是现实弄堂,还是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社交媒体,都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专业”的围观者和吃瓜者。他(她)们本来是当娱乐消遣的,没想到自己也被搭进去。说到底,谁消费谁还不一定呢?

有句话叫“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大概看客本身的逻辑,就是渴望在别人的痛苦上,进行“欢乐斗地主”。所以,当“围观资源”有限的时候,“看客们”就会彼此争抢。所以,发生“少年落水围观者因看热闹抢位置打架”的事情,也就不足为奇。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如果“围观视角位置”足够,“看客们”也就不会这样争来争去。于此,顺着看客的卑贱心理,有必要对“吃瓜心理”进行细致抄检。从而就“围观行为”的触发,解构公共事件下,“事不关己”,却又显得急切难耐的畸形心理。

对于,“看客们”的声嘶力竭,表现地越来劲儿,可能越虚伪不堪。语言体系中,有个看起来较为体贴的词汇:“设身处地”。只是,对于不同的两个人,根本不可能出现“同感体验”,所以,这种话术,往往只是一种安慰剂,并不解决问题。

当然,“热衷围观”,并不是国人的专属特征,可能从人类的特性中,就有一种八卦的潜质和看笑话的特性。本质上,个体的独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个人在没有完全人格独立前,一切的存在感都在比较中形成,这种情况下,同处一地的他(她)者越惨,就越能有存在感。

本质上,就是“羡慕嫉妒恨”的实践过程。当然,这种思维本身,不值得提倡。毕竟,它属于一种消解人性的过程,如果不加以克制,很容易扭曲人性之美,让人与人的关系变得艰涩起来。所以,人们常讲,不要幸灾乐祸,大抵就是提醒人们,谁都可能被围观。

本质上,“围观”就是“情绪消费”,尤其,在技术的支撑下,人与人之间的围观,变得更加简单。过去,围观必须亲临现场,可现在通过社交媒体,就可以“看笑话,吃大瓜”。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娱乐至死”的预言,正在当下发生着。

在真实的世界里,没有开始,没有中间,没有结束,每个人所感受的只是扑面而来的碎片。甚至,就算看客们看清楚“少年的落水过程”,却也“搞不清楚少年为何落水”。每个人所认识的世界,都一定程度上被割裂,存在的只有偏见和自私,而不是“感同身受”。

所以,与其说是围观,不如正大光明的说是“消费”。事实上,从媒体业产生以来,人们就主动或被动地接受着铺天盖地的信息。并且,其中实用的信息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刺激情绪的引子。比如,一起杀人案,一场俗世纷争,谁家闹火灾,何处发大水。这些问题,有的离我们十万八千里,但因为人的感性特质,就会无形的触发情绪,看起来关乎自己一样。

一开始我就强调,“少年落水围观者因看热闹抢位置打架”中的围观者“吃瓜不专业”,讲得更直白一点,就是“吃相难看”。于此,有必要强调一下“职业吃瓜”的基本素养。毕竟,处于信息过载的时代,如果不养成好的吃瓜素养,很容易害人害己。

“好的瓜”多数是“悲剧片”和“言情片”。所以,在具体吃的过程中,就不能太过姿势散漫或嬉皮笑脸。要不然,很容易被周遭看客“看不起”。说到底,基本的公序良俗还是要遵守。事件中明明有伤亡,你却吃得津津有味,能不显得尴尬吗?

就比如“少年落水围观者因看热闹抢位置打架”中的围观者来讲,人家都闹出人命,你们却为看得清不清楚争斗,这显然有点让人看不惯。甚至,在这样的情境中,吃相最好的看客,一定是挺身而出,一跃而下,救起少年的勇者,否则,都算是一种“不着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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