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交通事故护理、误工时间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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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3-31 06: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你好:我母亲因车祸事故住院。出院后,要和对方打官司。去司法鉴定局开证明。司法局的人说,护理时间只能开3个月,误工时间最多只能开6、7个月。但是实际情况严重,光卧床就4个月,住院达180天以上,实际休息超过一年(有医生开具证明,是补开的,当时不懂这些,后来补开,是否有效??)。请问律师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吗?附: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但在准备复检,要去上级部门复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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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31 06: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大致给你解释一下:护理时间、误工时间可以申请鉴定,也可以不申请鉴定,根据你母亲的病历、出院小结,法官也可以作出判决。你母亲的伤残等级应该是交警队委托作出的,在诉讼时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在诉讼时,你母亲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作出鉴定。我看就不要复检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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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31 06: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病历是有效的证据,上面有医嘱,可以作为法院裁判依据。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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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31 06: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有效.如果调解的话.可以协商!关于等级.如果觉得低了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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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3-31 06: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伤残鉴定没有级别,可以在法庭审理时重新鉴定,由双方同意的鉴定机构鉴定,也可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定。护理、误工、营养等费用的计算是可以按实际发生额来主张。如果你母亲有工作,这可能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的竞合,建议找律师代理诉讼。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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