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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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8 2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5年车祸,到现在四次手术,脚踝有创伤关节炎,对方全责。对方一直支付住院费,复查费等均由我垫付。腿部和脚腕需评残。请问我现在需要怎么做使我的权益不受影响?对方也愿意和我解决。速度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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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8 21: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1.先鉴定伤残等级,2.凭伤残等级和交通事故认定书,驾照,行车照起诉对方3.定残结论不下来,数额无法计算。4.对方考虑到垫付的医疗费太多,肯定着急,所以建议你让肇事方出钱给你请律师打官司告肇事者自己,关键是把保险公司给套进来,这样你和肇事者的损失全转嫁给保险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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