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出手打人,我把对方打伤了,属于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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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7-9-10 01: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方先出手打人,当事人再把对方打伤了,一般会认定为互殴行为,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一、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普法知识:“正当防卫”的误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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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0 01: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防卫把人弄伤了才算吧如果是人家都不打你了 你又把人打伤了 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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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0 01: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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