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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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10 23: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妻子在一家私有企业打工,2008年7月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平均1000元左右,而且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都是照常上班,用人单位未买任何保险,现在我妻子要自动离职,通过法律途径,我妻子能得到哪些补偿?具体能得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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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0 23: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你妻子可以以单位不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社保为由离职要求以下:1、工作第二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11000元;2、补齐工作1年的社保--这个得去查你们当地社保缴纳基数;3、工作1年折算成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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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0 23: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单位的违法事实你妻子可以以此离职。并且应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A,要求单位支付从2008年8月起至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B, 你不能再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因为单位违法的事实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要求支付的双倍工资已包含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费用,也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指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补偿,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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