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安全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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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24 1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规范建筑幕墙内离室内地坪高度1100需增设安全栏杆,我这里的情况是:
1、离地坪1100处有横梁,当其能抵抗冲击力时是否可作为栏杆使用。
2、离地坪600处有也横梁,且600以下有混凝土结构,扣除横梁宽度80mm,则600~1100高度间的玻璃净高为440mm,按理说人体是不会对其造成冲击的,那么此玻璃是否只采用普通的中空钢化玻璃即可,不需要采用夹胶安全玻璃?
如有知情的请不吝赐教,最好附上引用规范或条文,另谢。
600处以下混凝土结构虽然宽度有200mm,但因离地高度超过450mm应该定议为非可踩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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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4 1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2.建议砌墙。2道横梁好看么?如果只是为了外立面效果,里面砌墙也没有什么影响哦。如果非要做玻璃的话,建议用夹胶玻璃。 如LZ所说,这2道梁都不是很高,可以视为2道栏板了。现在主要问题就是600以下这个敏感位置,只要高度不小于450宽度大于220就可以了。规范要求的是栏杆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且能够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强条哦)。混凝土横梁可以视为坚固耐久的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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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4 1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采用中空玻璃之后可以去做一个玻璃抗冲击试验,如果达到要求其他东西,例如:栏杆之类的就都可以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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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4 1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600处以下混凝土结构是否为可踩踏面,若为踩踏面则需从踩踏面处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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