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可以申请两次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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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7-22 2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申请人,单位是被申请人
昨天收到仲裁委员会下的裁决书,上面写到:“
由于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参加了工商保险,申请人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鉴定费应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领取,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XX、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的请求,应予驳回。”
所以我的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给我裁在裁决书里。
仲裁员说,我的这两项可以以后再申请一次仲裁,他这种说法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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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2 2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对。我国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的是一裁两审制,劳动仲裁只能申请一次。2、如果你不服裁决书,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费10元。3、从你的陈述看,裁决是正确的,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鉴定费应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领取。建议:要求单位到当地社保处为你办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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