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符合农村建房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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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8-3 10: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是南京江宁湖熟镇周岗社区的,我结婚后一家三口都在这里工作上学,但我没有房子,我和孩子的户口在我爸爸家里,我们一直住在我娘家,现在我弟弟要结婚了我们没有地方住,新房买不起,又买不到旧地基盖,我家有一个菜园不是耕地,能盖吗?这个菜园是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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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3 10: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经村里同意,向你户籍所在乡(镇)土地管理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区)人民政府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方可建房。
前提是:你的自留地不能是基本农田,应该是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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