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前有精神病的人结婚婚姻有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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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1-25 06: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精神病不属于婚姻无效的事由赞同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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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3-1-25 06: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领证了就有效,登记处有婚前检查的资料的赞同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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