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集团公司工作,约定三个月转正,并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协议书,协议书上写的是三个月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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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7-28 09: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但实际上2个月HR就和我谈了转正并给了我一份合同,考虑到工作环境和薪资的问题,我不想签这份合同,就生病为理由提出辞职,但公司极力劝留,给我放了一个月的假,并说合同可以回来签.在这期间我去其他公司面试并通过,约定一周后为报到时间,但是新公司要我开具上一个公司的离职证明.那我现在去和之前公司提出辞职,他是不是必须同意并给我办理离职证明?之前未发放的工资能按时发放吗?
在线急等解答!!不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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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8 09: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1、离职证明不是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的文书。如果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工资应当发放,如果不发放,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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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8 09: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1、离职证明不是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的文书。如果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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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8 09: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离职证明是可以开的,不过那个公司的人既然不想放你走,他可以拖时间。工资一定要给,不给的话要劳动部门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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