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快到了,想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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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7-29 13: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想在这个公司待下去了,感觉不适合,另外,家里人也介绍了工作让我回去。我今天跟经理辞职,他好像有意在拖时间,对我不予理会。我现在有点担心在这里拿不到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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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9 13: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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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9 13: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正式工作么?如果是正式工作,按着流程走就行,工资一般会下个月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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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29 13: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辞职,必须拿工资,必须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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