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解除合同,07年底前的工作年限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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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2-31 08: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除了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你不同意续订外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08年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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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1 08: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补偿金从08年1月1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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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2-31 08: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半月。但得提前三十天通知你,否则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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