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固定资产》一章,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有抵税的作用,请问是怎么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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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1-2 21: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学这章时也有同样的疑惑。举个例子,可能通俗易懂些:比如我们两个人发生交易,我将汽车卖给你。该车的进价是10万元,那么增值税(一般增值税为17%)就是1.7万,即进项税1.7万。我卖给你的时候,价格定为15万,那么你给我的这笔钱中我就会从中扣除1.7万来支付进项税(此时称为销项税)。其实商家交给税务机关的钱是向消费者收取的。时间长了,当时好像是这么理解的。希望能和大家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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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 21: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进项转出是因你前期入账时是按正常可抵扣的方式先行抵扣了,后因改变用途而产生的,从进项中转出。固定资产也是,购入时是按正常认证做进项的,后转出的。有些材料购入是按正常入账当用于在建程时才转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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