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和朋友开车去买东西,行驶路上前方路口红绿灯停电熄灭,我正常行驶并准备右拐弯,有一骑电动车的老头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我拐弯,他一直向前骑,正好碰到我车并且跌倒.我车在10米处前方停下了,我朋友看老头坐起来,就要我开车走.后来回家,老头报警,警方说我是驾驶逃逸,把我车拖走了.早上我和老头儿子去了交警队处理,交警的意思就是你们私了,因为大家毕竟一个小区的.而且老头也不重,脚面轻微小骨折.我也和老头说了,所以医药费我们出,给你找保姆,再出3000给你,有什么后遗症我们也承担.老头媳妇觉得少了但又不好意思开口,非要交警队处理.请问交警队处理的结果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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