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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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22 1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26岁的女人,23岁时和一个21岁的男孩甲结婚,但是没有领取证书,24岁得一子,25岁时认识了另一个男孩乙,我们相互爱戴,由于我和原来的那个结婚的男孩甲根本没有感情可谈,所以我跟随现在认识的男孩乙生活,父母那里时常寄去生活费,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乙的父母还不知道我有一子,我的父母那里我还不想回去,我只想和乙好好的过日子,可是家中父母和妹妹时常打电话来催我回家,我很烦躁!!!请哪位是律师的给我指一条法律渠道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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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2 1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1、首先说楼主和甲方之间属于事实婚姻,即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2、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可能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3、然后楼主可以跟乙方再结婚,但记住领结婚证。ps:还是忍不住责备一声,孩子真的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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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2 1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夫不能有二妻!家庭破裂会对孩子,对社会,对家里都有不好的影响!谁都有红杏出墙!如果没到非离不可的程度,那你就和已说清楚早点还给人家清白吧,不要多一个人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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