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才市场档案管理收取综合服务费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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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31 1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笔者与09年07月底到郑州人才市场(陇海路与秦岭路交叉口那个)办理档案代理,明明看到收费标准是5元/月,可是在人事代理大厅被告知每年必须额外缴纳50元的综合服务费,缴纳后,郑州人才市场开据的发票是两种,一种是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另一种是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看到发票后我不解了,我想问一下人才市场这种做法是不是合法?综合服务费应不应该收取?如果不应该收取的话,人事代理服务员为什么那么大胆说必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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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1 1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必须交纳是不合法的,应该是每年60元托管费(这是合法的),另外的综合服务费50元应该是根据需要交纳的,不能强制缴纳。若需要人才交流中心提供一些服务项目可以缴纳,否则就不必缴纳。再碰见类似事件,直接告诉他不需要提供其他方面的服务,只缴纳档案管理费就行了。他若不同意,建议你改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那里最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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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1 12: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每个人才市场管理档案都是收取一定费用的,我已经在三个城市待过了,都要收管理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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