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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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31 11: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动物园附近写字楼工作,在7月30号12:30我和同事去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南面的超市发买东西,超市门槛是用不锈钢片做的,和地面有一寸半距离,钢片把我左脚大脚指甲刮掉1/2,当时我受伤女老板态度冷漠,没有对我采取任何急救措施,血流一地,我很生气就和他理论,女老板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活该。当时我和同事都没有带手机,借了手机打电话给同事开车送我去了人民医院,医生诊断说我的脚指甲以后会畸形,我请问各位同仁,我是不是该向超市要求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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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1 11: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
先协商 再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行再到法院控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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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1 11: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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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1 11: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你已经有意向去买东西,在说了那样高他连提示都没有,就像超市里面都有"小心地滑"的提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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