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购货方已抵扣,销货方可不可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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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31 23: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太明白发票抵扣和作废时只什么意思,是指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吗?假如是会计记账的话,不可以,增值税发票到月底应该是有一个专门的明细分类帐进行汇总,进项税和销项税(就是购货方支付给销货方的部分)应该分别填写在借贷方,当然除了这两个那个表上应该还有别的项目对着填上,然后根据余额判断是应纳税还是用来抵减下月的增值税(根据余额在借贷方的不同)。虽说最后其实进项税和销项税就是相互抵减了,但这个程序不能少。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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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31 23: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遇到过,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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