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时可以约定暂不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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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7-31 15: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房屋一套价值80万,三个被继承人可以约定房屋不作价分割而继续留作共用,待此后约定的事项出现时(如某继承人急于用钱)再作价并分割么?该约定需要公证么?怎样做以后不会有争议?请详细解答并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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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31 15: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遗产继承人有多个的,遗产应当予以分割,但所有继承人约定对遗产暂不分割的,可以按照约定办理。这时,共同共有的遗产属于共同所有物,所以应遵循《物权法》规定处理。该法约定,对于共同所有物的处分,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就该遗产,只要约定明确,不损及他人利益,就是有效的,不必进行公证。当然,如果舍得一点公证费,公证一下是更好的,更具有效力。如何做到没有争议呢?我的建议是,首先要明确该财产之上没有其他权利人(即不会再有谁就该财产主张权利);其次,对于该财产的分割办法和方式等等要明确无误,防止出现争议点;最后,应当办理妥当该财产的一切所有权证明,并保管好相关证件文书。大致如此,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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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31 15: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的财产若是不动产房屋的话,无法分割就是属于共有财产,可以约定共同使用,收益。但处分(主要是指房屋买卖)必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继承法》第29条对于共同共有的情况参见《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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