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在单位上班,中午按老板要求去老板家吃饭的途中出现意外伤残,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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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8-4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腊月二十四,我上午在工厂上班,然后大扫除准备放假.后来老板通知所有员工中午去老板家会餐.我在跟随同事去老板家吃午饭的途中不慎从桥上掉下,致使左肾切除.

请问:这属于工伤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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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4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这样很难界定为工伤,工伤只有上班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受伤才算,如果能举证在聚餐途中有洽谈公事的,包含工作性质,则有可能算作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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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4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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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4 10: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当不是上下班途中,应当不是工伤,你应当看看自己有没什么保险,再看看大桥的管理部门在大桥安全管理上有没有什么责任。纵横法律网 彭昌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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