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捡到出生几天女弃婴,现已11个月。无出生证明无法上户公安局福利院是否会强行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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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8-4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已有一16岁男孩
不符合收养条件
心里好害怕小孩被抱走,她在我们家过的很好,我们家条件很好,都很爱她,要是被抱走,这可怜的孩子不知又有什么样的命运?所以我们不打算报案,养大一点再说,希望不要惹来官司。感谢大家的回答,谢谢。请善待弃婴,诅咒丢弃孩子的父母。孩子是天没亮丢在我家门口,就放在地上,哭了很长时间我们才反应过来。绝不可能是无意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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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4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必须要报案,然后放福利院去。如果你们对这个孩子有感情,可以重新收养过来的。现在对社会弃婴的收养条件不受你们有无子女的限制,只要你们条件还可以就行。如果你们就这么一直养,小孩户口肯定上不了,将来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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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4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夫妻两个领养的话可以报案,找公安局确认没人丢失,你们可以进行手续来领养,但如果是单身的话,异性领养必须两者相差至少四十岁(防止被领养者受领养者的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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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4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心人一定有好报的但是我也觉得需要先报案,确认孩子是被遗弃而不是丢失的否则如果是丢失的,那孩子的父母该有多着急啊!如果你们有心收养的话我觉得会有办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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