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而不予受理,应采取何种方式解决,可向哪个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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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8-5 15: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对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你首先了解原因,看是否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2、若两者均不违反,你可向该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3、或者向政法委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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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5 15: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应当作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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