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作绩效和表现”为由将我辞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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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1-12 07: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以“工作绩效和表现”为由将我辞退,并当天通知我就让我离职,我能要求经济赔偿金吗?
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款可以支持我的经济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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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 07: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一下理论上可以,但你要有充足的证据和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如果单位赖皮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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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12 07: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支持。但是现在劳动局仲裁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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