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七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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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1-29 19: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易经》第七卦 师 地水师 坤上坎下

师:贞,丈人,吉无咎。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师,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乱邦也。问女子婚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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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1-29 19: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卦象歌 曰:“……马到成功喜气扬,谋望诛事大吉昌,婚姻合伙无妨害。友谊出行也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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