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厂里打暑假工,进去之前厂方没说清楚要到几号才能走,之后又说要到25号后才能走,不然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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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8-8 09: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已经工作快一个多月了,没有签合同,但是有发员工牌,里面注明有什么时期进去工作的.我要提前走,我该如何是好。最好用法律的角度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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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8 09: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一: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因为公司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我们可以视为你的最常试用期是六个月。那么,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第1小条,你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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