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请教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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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2-1 07: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七旬老人及儿子一家三口同居住一套公有房屋(户口也在该房),2000年购买产权(房改房),产权人为老人。老人另有一子一女,都各有住房,一直不在一同生活。
现老人的儿子去世,只剩儿媳和孩子,无法继续照顾老人。
老人如果搬往其他子女处居住,是否可以不经同住人同意处置该房产?(买卖 赠与 立遗嘱)
如果老人去世 此房产该如何继承?
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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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2-1 07: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如果搬往其他子女处居住,是否可以不经同住人同意处置该房产?(买卖 赠与 立遗嘱) :可以,产权人是老人个人,他有权处分。当然如果儿媳与孩子无其他地方居住,则其对此房有居住权。如果老人去世 此房产该如何继承? 有何法律依据?:由其子女来继承,已经去世子女的孩子有权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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