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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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2-5 16: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老师好,我是08年12月31日被口头通知说要被裁员,与公司商定后说补偿给我3个月,1月份有几天处理交接事情不算入工资,而且有5天加班也不算,因为不想跟公司纠缠太多就答应了。但是公司迟迟不肯兑现补偿金,我担心过了60天的劳动争议期,所以想先问问各位老师,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判补偿给我多少个月工资。具体情况是:04年8月16日在潮州进的公司,公司以潮州A公司的名义跟我签了两年的合同,主要工作地点在广州,06年2月公司与另外一家合并,一年后两个公司分开,公司以潮州B公司的名义与我签了一份合同,时间是07年6月到08年6月,其间公司又以广州C公司的名义签了一份合同,时间是08年1月到08年12月31日,我想知道我的补偿金按规定应该怎么计算,另外我如果要起诉公司,是要在潮州还是广州起诉,或者都要?还有就是因为公司都没有书面通知炒掉我,我怕到时候打官司公司要说我是自己辞职,想问下需要哪些资料?有同事在我被炒后也被裁员,我可不可以请他来作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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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2-5 16: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1、现在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不是六十天了。2、“判补偿给我多少个月工资?”合法裁员,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非法裁员,支付上述经济补偿的两倍的赔偿金。从你的具体情况看,如果你履行合同的公司未变的话,你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3、劳动合同履行地,你在哪上班就在哪起诉。4、你只要不签公司给你的任何东西,不写辞职信,就不会算你主动辞职。5、可以找证人,但证人的证明力很弱,司法机构会考虑,但不是一定能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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