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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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6-2-12 07: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2007年4月到一家工厂工作的,进厂时签了一份3个月的临时合同,最后到2008年一月又才签了一年的合同到2008年12月,而且此张合同我们厂的所有人都没有拿到(合同本应该双方人手一份,但两份合同都在厂人事处,据说是没有通过劳动局审核),我与2009年2月4日提出辞职,且未厂方未与我签订2009年合同。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一: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厂方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新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要求他支付我双倍的工资;二:2008年签订的合同是否属无效的合同,如属无效合同是否也可以要求他支付双倍工资;三:我现在辞职是属于合同期外辞职,是否可以得到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四:从进厂到现在厂方未给我购买社会保险,现在是否可以要求补买;五: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要什么步骤。希望帮我 解答一下,谢谢,我的分全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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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12 07: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1、工厂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72条,你可要求工厂自07年4月起为你补缴社会保险金(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此为由,你可声称自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的辞职。按该法第46条、第47条,劳动者依第38条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到你的情况,工厂应支付你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到09年2月)。2、你原合同08年12月到期,工厂未与你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已超过1个月,自超过之日,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至事实劳动关系终止时止。07年7月至07年12月,工厂也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但因当时《劳动法》无双倍工资的规定,你无权主张。3、08年的劳动合同文本工厂未交付给你,这是违法行为,但不能以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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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12 07: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不可以,新的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执行.之前的按解决.二,08年的合同如果没经劳动局审核就属于无效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三,不属于合同外期外辞职,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四,可以要求厂方给你补交三金或补偿给你.五,你去公司所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们会告诉你要你提供哪些资料的最后祝你好运,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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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12 07: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新的劳动合同法未颁布实施,所以不能要求双倍工资二、2008年签订的合同有效。三、你原合同08年12月到期,工厂未与你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已超过1个月,自超过之日,应向你支付双倍工资,至事实劳动关系终止时止。四、可以到劳动社会保障局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五、可以拿着你的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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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12 07: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某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007年6月12日,朱某接到公司的辞职通知书,理由是朱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至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酒醉擅离职守,致使在客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到位,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至少I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以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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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2-12 07: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1,2007/7-2007/12,是没有双倍工资的。这个规定是要按2008/1/1开始之后的劳动关系2,有效。两次合同都有效,第一次叫试用期合同,第二次叫转正后合同。分开签并不违法。3,你辞职也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能得到1.5个月薪经济补偿。4,可以从入职时开始要求补缴5,打12333咨询。OR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填写申请书,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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