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我工作了八年,劳动合同满后被辞退。有什么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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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6-5-9 10: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02年一月进场,02年8月1号签订劳动合同!每次1年!一直到09年11月30日(其中中间有3个月续签的!是公司强烈要求下续签的3个月。这样合法吗?)这样才到09年11月30日!而公司在09年2月25日,要辞退我!有什么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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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5-9 10: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注意: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旧劳动法是不补偿的,新劳动法才规定补偿。所以从08年1月才开始计算。这里容易被忽略。你可千万要当心啊! 如果是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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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5-9 10: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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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5-9 10: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要支付你7.5个月的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为经济补偿金。02年到08年有一年补一个月,09年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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