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刑事案件想向你咨询一下,我的一辆佳宝面包车,于2009年1月4号22:55在住处被盗,(从监控录象得知时间),小偷在逃跑时于花园路口和一辆出租车相撞,时间是23:10左右,(我是于1月9号被告知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是1月5号上午8:00发现车子不见了,并报了案,2月1号交通事故责任书下发到了我手里,结果是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我的车子还被扣在交警五大队停车场里,我去交警大队领车,事故科人员说我的车属于刑事案件,案件需要移交到刑警八中队,车子需要到刑警队认领,事故责任书结果出来后,案件法律程序上已经结束,让刑警出具介绍信就可以将车辆移交到刑警队.到刑警队去认领时,刑警八中队队长说,我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的车辆可以从交警队直接提车,属于交通事故,必须先将交通事故事情结果有定论时才可以移交,交通事故责任书的结果还不是最后的结果,还要有交通事故调解书才可以.作为我本人也同时是受害人,我是想尽快将自己的车子提出来,维修好,等待刑警队的抓获结果,现在我很迷茫,不知道怎样才可以尽快将自己的车提出来,应该是找交警要车还是刑警队要车,希望援助一下,我该怎么办?谢谢你的帮助!求助人:徐世杰,13253519920,2009年2月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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