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精神病患者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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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2-7 2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小姑是个精神病患者,还可做家务,不过由于长期服用那些药,现在智力很底下,象个10来小孩。她老公对她很差,但具体的证据又拿不出。目前小姑想离婚,我们娘家人也认为离婚对她要好些。小姑有个14岁多的儿子。问题:
1.法律上我小姑能离婚吗?以她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还是我们娘家人代她起诉。2.男方如果要求小姑给与他经济补偿怎么办.3小姑是否可以向男方所要一定的补偿4 小姑需要支付小孩的费用吗?
请广大熟知法律的朋友不吝赐教。万分敢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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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2-7 2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到法院走一个特别程序,宣告你小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你的爷爷奶奶为监护人。你小姑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离婚,你的爷爷奶奶可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离婚事宜或者委托律师代为办理。你小姑这种情况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她没有收入来源,无能力支付小孩抚养费,也就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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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2-7 2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离婚,如果京鉴定为精神病人,他的父母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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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2-7 20: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最好是你小姑去申诉,家人准备一些证据,男方怎么会去要你小姑的经济补偿?没的理由嘛.青春损失费??搞笑啦,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归女方男方要给抚养费,如果归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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