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问题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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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2-15 15: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里没有规定交社会保险,也没有填工资一项,但是签定时候公正了!同时还扣留了我的毕业证!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但是签定的合同上规定我要是不干的话就得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我需要怎么做啊?单位逼的我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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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2-15 15: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保险不管你合同怎么样签的。自2008/1/1开始,就要按新劳动法的规定,单位要帮你交保险,如果不交,你可以随时离职,而且拿你该得的补偿,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劳动保保障部门。2关于扣押毕业证,公司违法,可申请仲裁。3关于违约金,只有公司提供了培训,你才要根据实际的费用赔偿。否则仅仅说你辞职就得赔违约金,是违法的,可以仲裁。附上相关劳动法规定:劳动法中关于员工可离职第38条有规定,扣留证件第84条有明确规定。关于违约金看第22条。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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