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麽办,是不管他,还是要公司给一个说法。是书面的,口头的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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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6 12: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常的忠告,你对我的帮助太大了,谢谢。8月10日我给公司副董事长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的决定。1、要享受那两位所谓特出贡献者的待遇,不退股,因为我通过对你们的咨询认为公司这样作违背了同股同权的做法。2、要求退股就按2003年职工持股办法回购股份,因为我们签协议是按2003年职工持股办法签的,应该按原来的执行,再者股东会决议也不应该违反公司法。3、如果非要强迫我退股我也签字,我说我也签,这说明我跟公司没有关系了。我联系了北京一家媒体,对我公司侵害小股东的利益很感兴趣,我会将公司做法作为新闻线索提供给他们,我就不管了。结果:我在8月12号拿到了我的红利。也没在退股书上签字。只是公司现在没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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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6 12: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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