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或劳动部门什么的为我讨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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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16 18: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位孕妇,在公司担任出纳一职。一直以来珠海办公室都是只有区域经理、会计和我在工作。从上两个星期开始有一位股东兼总经理来到我区工作。在这个月的发工资时,由于区域经理出差了,所以会计把算好的工资让老总签后就直接让我发工资给铺面的员工(做工资单时区域经理已同意按此发放。并老总除签名外也同意放发)。后来由于有两位员工对所发工资不满而投诉。总公司那边就认为我做为出纳在没有区域经理签名的情况下而发放工资为由要辞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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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0-12-16 18: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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