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 公司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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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8-12 12: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月份我出了一起工伤,右手中指上端被压碎,目前鉴定伤残等级为10及 ,在索赔方面除了点问题,事故责任划分为 外部设备供应商付主要责任,一个员工付次要责任,我免责。然后 供应商赔偿给我们事业部 1万多元(医疗费6400,误工费3000,伙食营养费800),但我昨天去社保证的时候发现 社会保险里有付医疗费的钱,
我不知道我们事业部怎么收取的这1万块钱,还有我是否可以起诉供应商,目前他们没有赔偿我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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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2 12: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劳动权利,事业部无权替你处理,该赔偿决定是无效,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重新要求公司赔偿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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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2 12: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己圆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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