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只赚取加工费(别人提供主料)加工完成的产品如何做进销存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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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8-12 12: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贷:应付职工薪酬贷:制造费用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1)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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