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废旧固定资产的销售额计算为何出现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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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8-15 0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纳税申报表上看,我们处置报废固定资产:销售额 = 营业外收入/(1+3%),但是增值税率是4%减半征收即2%,为何会出来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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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5 0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因为这里的营业外收入是含税的销售额,因此要进行剃税。所以,你问题中的“营业外收入/(1+3%)”是计算不含税的销售额。而4%减半是要征收的税率,也就是说,在算出了不含税的销售额后,再乘以2%来计算应纳税额。整体公式是这样的: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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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5 0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如果固定资产是2009年1月1日前购进的,仍适用老办法,即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税即按2%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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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5 00: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要看期限,如果是09年1月1日后购进,那么要按3%的税率交增值税。如果是之前,那么是4%减半。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把你们固定资产做为之后购进的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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