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契的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0-12-24 1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

老宅基地有195几年的地契,地契所有人为A,B。六几年A,B全家及子女搬到市区(现均为城镇户口AB已经过世但有子女若干)宅基地荒废,七几年房屋倒塌,后经大火烧毁,村委会已经在当时(七几年)赔偿损失款,82年由大队把土地批给C及子女(AB的兄弟,战争年代ABC失散后来又联系到)82年C申请到宅基地并得到盖房批示,C选择在ABC家族原有宅基地建房(原宅基地已经无房)06年土地冻结前再次确认土地批示(为C及子女所有并有法律依据)2009年得到将要拆迁的消息,(A及子女现居住在此宅基地,A已于2006年过世),如果六几年搬走的(AB的子女)前来要地,并出示五几年的地契,要求C的子女交还宅基地,只给C子女房屋。(因为房屋为C的子女所盖)A及子女在本地本宅基地居住28年。并且房屋为A及子女所盖。A及子女都有本地户口,宅基地属于正常合法用地。
请问律师,C及子女是否完全拥有本宅基地?
五几年的地契是否依然有法律效率?
问题被 jiangance 进行了补充:
用户于 2010/01/05 23:00:21 进行了补充:
更正错误:2009年得到将要拆迁的消息,(c及子女现居住在此宅基地,c已于2006年过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0-12-24 13: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