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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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8-16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女的)在东莞坐一摩托车,我们是直向行驶,前方突然有一辆面包车左拐,造成摩托车撞在了面包车尾部。我当时从摩托车甩出,双手臂表面大面积擦伤,左面部大面积擦伤出血,眼角处破裂,缝了八针。
交通的责任判定是面包车占主要责任,摩托车占次要责任。面包车交了保险,事故当时移离现场有50米;摩托车车主60岁也受了伤,但摩托车没有交险。
经过一个月的治疗,皮肤表面脱掉伤壳后呈红色状,眼角缝针处也只有不足3MM长的缝口,视力正常。去咨询评残的医师,他们肯定的告诉我没有可能评上残。现在我要求他们一起到交警做调解私了,但是面包车不同意。他的理由是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他认为自已有保险,不用自已掏钱,不愿意私了。
请问在这种状况下,我要求对方私了,又不愿私了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目前我还没有到法院立案,如果起诉,我一共能陪到多少钱?
补充:目前医疗费用了4200;交通费用了800;误工费本人工资2400,我妹来照顾我半个月工资4000(有医生的需陪护半个月的证明);生活费两个人这一个月用了2000无,我不知道生活费能陪多少?还有后期的治疗费能陪多少?有没有人身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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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6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只有起诉了,摩托车是你亲戚吗?按道理应该把面包车、摩托车和面包车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你上面说的就是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用等,10级伤残标准是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看你有没有,如果有还可申请伤残赔偿,至于具体费用,建议找个律师帮你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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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6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此种情况建议法院处理请求事项1、医疗费4200元,不超交强险10000元,按道交法76条由面包车全额赔付2、伙食费住院天数*当地伙食费标准(内蒙40元/天),但只是你自己的,没有护理人的3、误工费:建议去医院开休息证明,(休息天数+住院天数)*2400元/30天4、护理费:你妹收入减少部份,如果不能证明收入减少,按当地服务业标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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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6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适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误,你要想有赔偿,应当是针对你的事故认定书。按你描述的情况,你的责任应当是无责。主责、次责是面包车与摩托车之间的责任分配。你起诉的对象是面包车主及摩托车主。赔偿内容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期治疗,在后期发生之后可以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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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16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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