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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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3-1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进公司几年了,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我昨天向公司递交了离职书告之于今日解除劳动关系,是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离职的,公司竟然以赔偿金额太多拒签离职书,于是我于今天下午在公司没有跟我结算工资的情况离开了公司,准备诉之劳动局,请问我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以发了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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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行为是合法的,具体操作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而且不用提前通知 2、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你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不是向劳动局起诉,只能向劳动局投诉,要求他们用行政手段解决问题。 4、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你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 5、因为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去年二月起,到离职时止的双倍工资。 补充:你交辞职书的时候,保留一份;同时可以叫一至两个朋友同你一道去,到时候就有证人可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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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离职申请未批下来的情况下,你的做法存在一定的冒失行为。但按新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也算不上罢工或违法。带好你仅有的那点资料,如果之前有工资条之类的均应保存好!劳动仲裁法相关条例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该人员的相关人事资料应由原单位有义务提供。你的这种情况可能还是要看你单位所属区域,如果是偏农村等性质,可能也赔不了多少!但你有权利维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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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你怎么证明,你把你的辞职信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到你的公司,寄的时候要写明辞职信。特快专递不是有四联吗,你留下一联,保存好。这就能证明你已经交过离职信了。不管你的老板同不同意。留下的那一联就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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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4: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法啊,因为劳动法规定没有缴纳保险金的情况是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事由之一,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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