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高速公路车祸处理问题,求法律、保险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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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3-1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朋友前两天在高速公路上撞到了一个横穿高速公路的人,当时报了交警,保险公司之后就送伤者去医院了。目前伤者伤情不稳定,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里面的。不到三天时间我朋友已经垫付了一万多医药费了。
想请问一下在这起事故中,
一:我朋友处于什么角色?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以及责任大小?
二,我朋友是否可以不再垫付医药费?
三,听说一般这种事故都是行人的主要责任,如果这样的话,伤者的医药费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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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上述责任,是指超出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外的责任。本案中,行人本身的行为违法了交通法的规定,因此,在超出的部分里,行人本人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的结果机动车驾驶人承担的份额相对是比较小的。 当然,发生这样的事故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来说,显得有点不大公平,毫无过错也要承担责任,但这样的规定体现了保护弱势群体、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关于是否可以起诉公路管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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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朋友在高速上撞到人了,属于次要责任,没有违章行为(超速、没有采取紧急刹车的行为,无证件等)就道义上的10%责任,有违章行为最多30%以下的责任。 二、垫付医药费问题,已经垫付的就算了,最后按责任大小来清帐。现在不要在垫付了,要求交通警察开个证明,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帮你垫付,就讲你没有钱。 新的交通强制险责任限额内容如下: 一是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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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非专业法律人士,只能凭工作经验回答第3条。该高速公路在管理上应负一定法律责任。{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行人是不允许上高速的。该高速公路在管理上有很大漏洞,应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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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不要太担心,行人横穿高速路给撞了,根据现在最新的规定,行人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你朋友只须承担次要责任。关于赔偿问题,现在每辆车都必须买交强险,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会在合理的报额范围内报销的,如果还买了其他的保险,那你朋友需要额外承担的费用就更少了。如果行人耍赖的,就跟他在法庭上见,怎么说都是你朋友有理,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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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只要确定是高速,撞死都无所谓责任不会占很大的比例放心吧,一切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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