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倒闭,母公司(集团)是否存在接收子公司员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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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3-7 12: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这里先谢谢回答帮助我们的人,因为这个关系到我们公司许多员工的生存,请大家给予较为准确的答案,谢谢。
我们公司是华东外运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原来为与美国合作的合资公司,在美方计划撤资后,集团公司因无法独立运营这个公司,所以双方打算关闭公司。现在正在关闭进程中。作为我们员工现在关注的是,子公司关闭后,作为合资一方的集团公司是否存在接收其员工的义务。还是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后遣散其员工?麻烦大家给我们出出主意,谢谢。
补充说明几点:第一,我们公司一直出于盈利状态,并没有出现不良的运营状况。关闭公司,是因为一方股东撤资,另一方没有足够的资金运营并且没有第三方的资金注入的结果,不知能不能算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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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7 12: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劳动法规,公司破产,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如果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合同继续有效。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是没有义务接收子公司的员工的。 专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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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7 12: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公司破产,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如果公司合并或分立的,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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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7 12: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是没有义务接收子公司的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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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7 12: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母公司是没有义务接收子公司的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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