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新交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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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3-9 1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看看我找到的法条,居然内容都不一样。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是故意遗漏,还是有意曲解?
http://www.tynews.com.cn/tyrbmap/2004-12/30/content_602546.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604034.htm
一个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一个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多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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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9 1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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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9 10: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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