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北票市黑城子镇祥顺号村兴隆失火,事发在晚间,店主有事,小店当晚无人上锁.店主在外办事时,有人通知说小店着火,店主即用手机拔打119.后查确定为阜新消防中心接警,确定具体信息后,称即到.直至全部烧光时间已是清晨,未见119到场.那么我们想知道119在这有没有责任,应该是什么责任????
此事发生在2002年12月6日,事发后曾向北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北票方面说由于是阜新接警,所以他们不管,还说应该向移动要说法.具体怎么说我不太清楚,但是是这个意思.由于离阜新市比较远,交通不方便,所以此事搁置至今.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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