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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3-12 10: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公、婆婆在我们结婚前为我们盖了一幢房子,装璜钱是我们夫妻承担的,公公前几年天天赌钱(大赌,一次有几千、上万的输赢),去年年底突然说有五万元债务,说是盖房时欠下来的,要我们还债,我们也答应为他们还这笔债,但我们的条件是,写下一份协议,从此这个房子的房产归我们夫妻所得,但他们不愿写,还说要上法院告,要收回房产。我想问:这个房产属不属于赠与财产?他能否收回?如果能收回,我们又能得到多少补偿?
补充:1、我、老公、孩子,公公、婆婆现都居住在这个房子里,当时都是默认这个房子盖给我们的,否则我们不会在这个房子里装璜。
2、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因为是拆迁再建的小区,所有住房都没有办成,当时写的可能是公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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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2 10: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1,房屋所有权归产权人所有,房产证名字是谁就是谁的2,赠与的话,必须有证据证明。所谓默认赠与,法律是不予承认的。白纸黑字说话。3,如果你们户口在房屋内,就享有居住权,他可以不给你们房子,但不能剥夺你们的居住权。你们还是可以居住。4,房屋装修你们出钱,证明以后,产权人依法收回产权的同时,装修费用你们也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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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2 10: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房产写的是你公公的名字,债务应当你公公去偿还。如果不让你们居住,可以要求他退还装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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