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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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3-12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到2009年8月工作满9年,若未满合同公司把我解雇,应该如何赔偿我?如果到合同后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还赔偿吗?我已经与公司连续签过3次3年的合同,请问根据新劳动法我是否可以签定无固定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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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2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在此企业工作了将近9年(3次3年期的合同),总共时间不满10年,而且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并未两次签订合同,所以还不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二、单位在本次合同期未满时解除合同(就是你说的解雇),如果是依法解除的(比如医疗期满,又比如你的工作表现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经培训或调岗位仍不能满足要求等),那单位应支付你的经济补偿是按你从进这个单位起到解除合同之日止的工作时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后剩余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也要给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另外请注意,如果是无理由解除合同的,那就要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2009年8月本期合同期满,单位不与你续签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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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2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若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分几种情况解除:一是如果公司与你经协商一致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二)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支付你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的每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起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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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2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到2009年8月工作满9年,若未满合同公司把我解雇,应该如何赔偿我?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如由双方协商解除的,单位应按你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作年限不足8年半的补偿按8个半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8年半的按9年计算,即应补偿偿9个月工资。 如单位未与你协商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应按补偿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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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2 22:5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啊德文未满赔偿如下:1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计件或计时工资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2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你还要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前一个月的应得工资 3 如果到期不续签按上述标准补偿 但不是双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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