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可否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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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3-13 0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于2008年5月25号到北京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工作地点是大连,工作到2008年11月10号,期间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第一个月工资5000块,以后的月份都变成4000块了。有工地的考勤表。有老板开会的录音,内容是讲补够5000月每个月,可是结局是没有补。 离职的时候还签了名字,内容是写工资已结清。
才发了最后一个月工资4000块。
现在还有一个严重问题,当事人于2006年已经正式退休,退休的那年50岁,因为退休的单位以前是国有2级企业,后倒闭有优惠政策所以可以50岁退休。现在想请教一下如果去仲裁,对方提出当事人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了,还能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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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3 0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问题问到点子上了。就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当事人于2006年已经正式退休,劳动局不会再受理了,仲裁无用,不属于仲裁范围了。仲裁范围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属退休职工,属于劳务纠纷,适用民法和诉讼法等法律,应当提供证据和诉求到法院,通过打官司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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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3 08:5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老板不会自动给补偿的,还是要通过仲栽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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