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公众意见与专利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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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5-11-5 16: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利的公众意见与专利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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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5 16: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查指南中关于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有如下说明:(1)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2)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专利无效则是指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备注:专利权无效的原因可能有多种:1.到期了。2.没有及时缴纳年费。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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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5 16: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利权失效的原因除了上述终止的情况以外,另一种是由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撤消专利或宣告专利无效造成的。专利法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之日起六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局撤消该专利权;六个月后,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被撤消和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设置撤消程序和无效程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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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11-5 16: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众意见:针对已公开但未授权的专利申请,提交阻碍取得专利权的理由和证据,这是个单方面的行为,国知局专利局以及专利申请人没有义务参与进来,专利申请人可能都不会知道这件事情,而专利局也不会与公众意见提出者进行交流,更多的情况是石沉大海;无效宣告:专利申请授权后阻碍权利继续维持的行为,需要理由和证据,受理机关是专利复审委员会,是三方互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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